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深发展,充分调动我校师生科技创新积极性和创造性,推动科技成果项目落地转化,培育战略新兴产业,更好的发挥大学科技园服务社会职能,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入孵项目遴选的范围及条件
1.入孵项目负责人、法人或最大股东为燕山大学在职教师;
2.入孵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,知识产权权属清晰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,以科技创新型为主,聚焦先进装备制造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节能环保、医疗康养、工业设计、管理咨询等领域;
3.经由校内“创客学院”孵化毕业的项目优先。在校孵化期间曾承担过燕山大学创新创业类立项、在重要双创赛事中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的项目优先。
二、遴选程序
1.通知:项目征集工作原则上每半年发布一次通知,持续组织开展。燕大科技园严格按照本方案的有关规定,在信息平台公开发布《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入孵项目遴选通知》;
2.申请:申请入孵的项目需在申请时限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,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;
3.评审:
(1)初审:项目征集工作持续开展,燕大科技园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,定期对项目入孵申请表、商业计划书等统一进行初审;
(2)复审:项目征集到一定数量后,择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材料评审,根据打分综合确定评审结果;
4.公示:根据评审结果,确定入孵项目,并在燕大科技园网站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;
5.入孵:公示无异议后,入孵项目与燕大科技园确定入驻园区,签署《入孵协议》,并办理其他入孵手续。
三、申报材料(电子版):
1.燕大科技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孵申请表;
2.商业计划书;
3.项目相关资质证书、各类表彰及专利证书复印件;
4.其他可提供作为佐证的材料。
四、其他
1.遴选具体安排以正式通知为准。
2.入孵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真实性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,在遴选过程中的任何环节,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、提供不实信息等情况,立即取消项目入驻燕大科技园的资格。
3.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燕大科技园负责解释。
4.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。
河北燕大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3月23日